山嵐

BILL來了兩天,我還未習慣。在台灣最好的一件事,就是大家不知道我的過去而我亦不會刻意提及過去,而BILL一來,一個很熟悉我過去事蹟的記憶載體出現,我居然有莫名的壓力。周日接他到台南,晚上隨即發噩夢,夜半出了一身冷汗,非常可怕。
中午在閱覽室偶遇琼姐,她叫我用單車載BILL去大東夜市,我立即說︰「咪傻LA!如果係女仔我會考慮30秒然後拒絕,男仔我第1秒就會拒絕。」
她說︰「靚女就答應咁話呀化?」
所謂新相識就是不了解,老朋友的好處是即使很久沒見,都不用warm up,相見如故。JUNE說BILL掛念我,常常掛在嘴邊,我回︰「打死都唔信!」我知道他不是那種會思念朋友的種類,至少我從來不相念他。我有時會想念DICK和他不吃牛肉的女朋友,有時會想一想大B,不知他工作是否順利,極少時候會想起肥溫,不知她死了沒。還有些零零星星不成系統的思念,隨著旅台愈久而消減,也沒甚麼牽掛,大家都比我活得好,活得順利,加上時常連絡,又有甚麼空間容許我安插那一點一滴瞬間蒸發的情感呢?
朋友二字言輕義重,其實也沒甚麼可多說,在這個感情漸漸遭到遺忘的年紀,連回憶過去都感到吃力。可能我孤獨太久,太久。
上星期與LING談林夕和黃偉文,她最喜歡〈最佳損友〉,談朋友的歌呀!我獨愛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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