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心

 那日和果糖說起年前朋友露營,我負責去煮飯的經過。煮完飯後我就走了。她問我為甚麼不過夜,我說那日他們露營其實沒有預備我去,中午突然想起我在元朗,便找我了。

我還是高興的,覺得他們最後一刻也想起了我,而且這些情況並不是第一次,而是好多好多次。果糖卻說,「我唔理解點解煮完飯就走。點解唔一齊食。」

其實我也不理解。

整晚睡得不好,想了好久,發覺,嗯,需要感。

我覺得即使是煮個飯然後走,他們仍然是需要我。小學初中常常與同學聚會,他們在客廳打電動,我在廚房煮東西。那些年煮東西是一門特殊技能,挺開心的。但慢慢地長大了,煮飯不再是我自己能做到的事,大家就慢慢地不找我了。

去到大學也是如此,基本上老師和老闆找我我都不會拒絕。一來是要錢啦,只要他們找工作給我就有錢;二來我想是那份需要感,覺得有人需要我做這件事,做完這件事之後,我也會有滿足感。三來就是那份被嫌棄的歷史了,最近兩年我才開始排斥和割捨這種感覺。

坦白說我一直都沒甚麼自信,覺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沒甚麼了不起,隨便任何人都可以做。慢慢地會覺得自己其實怎麼都可以。而且,過往只要我一拒絕,真的say 一 聲no,就會被開除。

被開除對於我們是沒頂之災。被開除我就要訓街,學位會沒了,幾年的努力會沒了。

其他人一直都不了解。最新在想,也許交換靈魂才會了解吧!?

有時候需要感也會變成工具人,覺得只要對方一句感謝,自己就會滿足。然後會努力去做更多,希望獲得讚賞。慢慢又會變成一種習慣,只要找你就搞得掂,你的付出是免費。始終沒把你當朋友喔!你只要滿足到我就好了,你找我嗎?我不會理你。

所以我在某家機構兼職多年,薪水不高,時間佔很多。不過我喜歡和單位同事聊天,他們有excel和電腦問題我能夠解決,而且他們聚會會找我。所有華富邨的相都是去他家作客時拍的,我覺得很開心。

能夠承戴情感的人不多,行遍天下,也不過兩個。所以有時沙倫的私生活即使多麼不堪,我都隻眼開隻眼閉,畢竟嗯。當然我對她也不算是最好的那種,我對瑪莉學姐最好。

有些微細的分別在裡面,很少人察覺。也有人覺得我多管閒事。同樣的舉動,別人做OK,我若是被嫌棄,我就不做了。大約只是這樣。然後我會想一想,其實我算老幾呢?他們為甚麼要重視我?

想著想著又覺得,唉。都係咁。

經過一星期心情稍為轉好了一些,嗯,糖果和圓周最近都比較多找我聊天。嗯,我就是這樣子而已,朋友找我聊天我就開心了,沒甚麼宏大的鴻圖。

買了幾本和高敏人格相關的書,想快快讀完然後轉售給圓周。理論上我是應該開書店的,過去一年開書店好像成為了風潮,不過十年前我已經說不會開書店,不賺錢嘛。我想開一家精品店,簡約的,可以大家聚首的店。

其實現在那些cafe還未興起的時候,應該是sars之時,我已經和中學同學說要開書店+cafe。現在太多了,完全不想搞。要我辦,我會辦一間偽民宿,旅遊中心。在這裡,可以看到不同人的生意展示。用社方展的形式,辦一家店。每月換主題,人文沙龍似的。首先要強大人脈,這方面,我最弱。

先把眼前的事做好再說吧,今年目標是賺錢,先把付出的錢,賺回來。目標始終是長遠地流浪,流浪需要錢,錢需要紥實地累積作品來換取。我不覺得那些很鳩的文字,很鳩假期的東西,能夠換來長遠收入。沒有辨識度,一切只會徒勞。

給自己三年時間成長到能夠用作品換取收入,這才是長遠之法。要支撐自己一直走下去,唯有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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