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病(二)──城以詐立

長久以來我認為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錢,為了錢,甚麼事情都幹得出來。錢是一切行為和思維最合理化的原因,爭辯到最後,往往用一個「錢」字就能夠令對方信服、屈服、貼服。也因為香港過去二、三十年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廉潔社會,一般人若要從不正當渠道獲得金錢相對困難,故對於金錢的重視,導致香港人和香港發展成今時今日的面貌。不過來自台灣的朋友Rose,跟我說了一件小事以後,我開始反省,或者「錢」只是核心價值象徵化、符號化、形象化的有形行為,「詐」才是無形中掌握城巿及城中人命脈的核心中的核心。


◎商品說明條例

Rose在台灣來港尋找工作,她目標是金融業。找工作過程中,她發現許多在求職網站聲稱職位是「經理」,負責「調查」、「分析」等工作,面試時始發現實際工作以推銷保險、抄股票等等。她生氣問我︰「這豈不是詐騙嗎?能不能告它?」
2013年7月19日,香港海關執行新修訂之商品說明條例,針對不良營商手法作出檢控。所謂「不良營商手法」,即是走法律隙的銷售行為。比如名實不符(龜苓膏無龜),提供不完整訊息(結帳時才告訴你節扣優惠需要滿足特定條件),等等等等。
無法估計到底諸如此類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經營手法,對社會造成多大的損害,對個人而言,除了生一肚子火以外,沒有申訴途徑,自己也不可能獲得甚麼賠償。舉個實例,今天早上我去百佳買飲料,偶然發現收銀機前面放了一籃子三款的環保袋。從左到右是紫色、藍色,兩款人造纖維,最右邊是麻布,兩個價錢牌標示$9.9。我一看見就樂了,因為麻布那一款,從前賣$12.9,打折了,我一手便抄起。結帳時收銀員說︰「先生多謝$20.9。」我一呆,問︰「不是$9.9嗎?」她說︰「唔係呢款喎。」我再去一籃子前面,肯定價錢牌沒錯,再取同一款環保袋結帳。收銀員鎮定地說︰「唔係呢款喎,係另一款。」我問︰「咁係邊款?你帶我去睇下。」她仍然十分鎮定地,離開收銀台,和我一道去看那一籃子。到了一籃子前面,她撥開最左邊紫色的環保袋,一個$20.9的價錢牌赫然出現,她說︰「這款才是$9.9。」我指着右邊麻布袋前$9.9的價錢牌︰「但這一列整齊排好的很明顯在寫着$9.9我愛香港環保購物袋bor。」她說︰「佢地擺得衰啫。」一轉頭又回到收銀機收準備收我錢。結果我說︰「那不要了,全部都不要了。」她冷然道聲︰「不好意思。」毫無愧疚之心。
上一回搬屋也發生過類似事件,四個大漢搬完東西進房後,向我索取額外小費。四個大漢擠在我的房間裡,我不能不給,也其中有一道細節,估價時沒有筆錄清楚(唐樓沒電梯,第一層沒標明是二樓抑或一樓,工人覺得多搬了一層),為了息事寧人,只好給了。這種要求在香港是違法的,可是一般都不會計較,也不會追蹤投訴。就好像街巿買菜,如果某一檔「呃秤」(不足秤),香港人慣常的處理方法,只是「下次不要再去」。

◎無羞惡之心

古人都有云︰「無商不奸。」當然你唔好問我邊個古人。(絕代商驕,第9集)
同時,奸、欺騙是商人的特徵,特徵即本該如此,商人不會因為他欺騙了別人,而覺得疚愧,覺得需要補償。香港和鄰近地區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全民皆商,你在街上看見一個師奶或者小朋友,都是一個商人,他們無時無刻,費盡思量,想在別人身上獲取利益,哪怕是一點勞力或巨額金錢。
我問過移居美國的朋友,假如搬屋時,發生條件上說不清楚的條件,例如突然有一棵大樹倒在路上,他們的工人會怎樣。他理所當然說︰「停工,再把合約搞清楚,再搬。」設計、寫稿、改稿也是同樣,清清楚楚,不會像香港那樣,出錢的說要改就改,無限OT。
可是,即使眾聲聲討,人們都沒有罪疚感。有時一些與民生福祈相關的議題,政府、公營機構亦一而再再而三,以詐為宗,恬不知恥。九巴和港鐵就是最佳例子。
2012年10月,九巴以上半年虧損一千五百萬以及乘客減少為由,申請加價(註3)。隨即被傳媒揭發,九巴的「虧損」是切割「營利」的「財技」,把子公司例如Road Show等錄得大量收益盈餘,且在巴士行進過程發生的相關商業行動之利潤,在利潤計算裡剔除(註4)。做個簡單的比喻,一個家庭三個人,月收入共二萬元。父母退休金收入六千,兒子收入一萬四千元。現在這個家庭申請公屋,理據是「父母收入僅六千元」,同時與兒子劃清界線,申請時絕口不提兒子的收入,甚至可以聲稱,父母是租住兒子的房產,並非免費入住。
2013年,九巴又在「油費」、「乘客減少」的理由上,再加上「塞車」等藉口,切割子公司營利,向政府申請加價。從合約條文上,九巴確實沒有違背,也依足了遊戲規矩去玩。可是,九巴是公營機構,經營的項目是民生交通,巿民的必需品。過了一年又再以相同的卑鄙手法、食髓知味,再次玩弄財技。他們董事和經營者,還有羞惡之心嗎?

比第二個呃咪仲衰

舊街坊阿翠婆今年告訴我,她終於申請到公屋。我十分吃驚,她住在女兒XX花園家,照顧兩個孫女多年,女兒家有三個房間,她自己在雞嶺有一楝鐵皮房連四畝農田,鄉下還有一楝老磚屋。她退休後還長年拿生果金,新入息審查也過關,吃住不憂。我之前提議租她的祖屋作書庫,她以「每月千五咁少」拒絕,何以突然之間申請公屋?重點是,她怎麼通過公屋苛刻的審查條件,一年半就已經「上樓」?
她得意說,先在舊區租一間三千元的劏房,然後找社工幫忙,聯絡社會福利處,在社工協助下申請綜緩。她平常不住劏房,只有官員上門時才去那邊呆一兩晚。綜緩差不多完成審批,便申請公屋。公屋需要輪候,就比較困難了,等半年沒有消息,她就叫女兒寫了一封英文投訴信,寄去申訴專員公署。
「之後就下來囉,不過是雙人房,沒獨立廁所,和另一個婆婆一起住。」阿翠婆擺出一副罕見的精明樣拍拍我的肩︰「小朋友,想上公屋就要想辦法囉。」我心裡忽然覺得阿翠婆沒找我麻煩已經很好。
總計而言,阿翠婆佔奪了政府五千元,而這五千元她是不需要的。在阿翠婆的觀念,霍取不需要的資源不叫貪念、貪心,而是行慈事︰「我不拿,政府也會給其他人。如果給了一些衰人去做壞事,咪仲衰。給我至少不會用來做壞事。」

◎最緊要受

藝人馬賽被周刊踢爆她「騙財騙色」惡行,形象掃地。我如常坐小巴上班後,隔壁公司的兩個咶噪大嬸,如常地議論朝政。兩個人從性別傾向,雜誌照片疑點,iphone看視頻計算落淚滴數。操潮州口音的大嬸甲斬釘截鐵︰「一定係呃感情啦。邊有可能咁快分手。你睇,個樂X玲搭佢膀頭,比指示佢架,幾好戲呀。」染了粟紅頭髮的大嬸乙大聲說︰「唓!個個製片衰咸濕,梗係比人呃啦,怪得邊個啫?」
我想起了《尋路中國》裡面,作者一句話︰「《方與圓》這樣的勵志書籍裏鼓吹的──如果說謊有用,沒甚麼不可以;如果不行,那就把橋拆毀算了吧。」這不正正是香港人的心聲嗎?


延伸資訊︰


系列文章︰

  1. 以讀止讀

留言

  1. 我一向都認為賺盡先係香港人的核心價值,無論金錢上定政治上(你睇下由特首普選變成公民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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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樣我都同意既。都可以話詐係賺到盡金錢。
      呢一項描述有好多漏洞同議論空間,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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