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很好

十月一日陽光很好,賦閒,無事,拿衣服、床單出去曬。其實今天可以不洗衣服,但這麼好的陽光,不洗好像很浪費。洗吧。也就洗了。
九月份心情很不好,每晚都每眠。星期日入上水整眼鏡,很久沒有去上水了,藥房很多,商場也很多。有點兒慶幸搬去了元朗,不用那麼密集的地區,做一隻蝗蟲。是的,我覺得真正的蝗蟲是為利是圖的香港人,如果上水的業主聯合起來,堅決不開藥房,事情不會那麼糟。沒有,在香港這個地方,道德甚麼的連天方夜譚都沒記載。
和大熊吃飯,他問我去澳洲做甚麼。他說我從中學開始就沒有計劃,去澳洲也沒有計劃的話,到最後只會和去台灣一樣,覺得做的事情不是自己想做的。結論其實和過去這麼多年的說法一樣,我的人生已經無可挽回了,因為過去不努力,不夠別人競爭,除非砍掉重練,這輩子我已經無可救藥,還是死了算。
望着他自信的笑容,我知道,他不明白。

其實大家都不明白。台灣回來之後,的確產出了一些東西,那些東西可以證明我這個人的價值和存在意義。只不過那些東西不被認同,在他們獲得其他人普遍的認同的時候,大家就會明白,至少認同,不然我現在怎麼講都沒用。
但你問我那些東西是不是會獲得別人讚賞或者認同或者……呢?又沒有把握。我選擇了一條最難的路來走,選擇了另一條分支的人,紛紛指擇我錯誤、離經叛道;同一條道上的人卻覺得這沒甚麼,因為他們都走過。
去澳洲這件事就是這樣,沒去過的人斬釘截鐵地反對。去過的就會說OK呀去吧。就像朋友們每一例外叫我轉行,一直說很多人做了別的行業很久,到後來再回去做原本他想做的事情。他們不懂。我報碩士也是,朋友們一直說先入行再報吧,不讀碩士也能做編輯吧……你們去跟那些最低學歷都是碩士的人講吧。
他們不懂,又或者,我只選擇聽一些我喜歡的資訊。

前天打完軒六,昨天上班全然無心做事,一整天都在打軒六的耍樂後感,愛之深、責之切,打得比玩遊戲更高興。得意忘形,上載了一小段去巴哈,三四年沒上過巴哈,今早再上,留言一面倒叫我刪文。可是,沒有人提出甚麼證據,提出我說的有甚麼不對。
我忽然覺得,當我寫文去讚賞某件事物時,喜歡該篇文章的人比較多。我批評某件事物時,即使那的確是值得批評的事情,大家都覺得我在胡言亂語。
坐着打文章時,發現,這就是意識形態。
當你很喜歡一個人時,別人的批評、指責,即使全屬事實,你都會避不而聽,不顧反對聲音。當你很討厭一個人時,別人說他其實很好,你也聽不進去。物以類聚、種以群分,政黨就是這麼出來的。
奇怪的是,我是個喜歡讀書的人,為甚麼身邊的朋友沒人喜歡?我是個喜歡看電影的人,為甚麼身邊的朋友也沒人喜歡呢?按道理我應該聚集了一些同好才是,但他們不喜歡,他們也不認同我的價值觀,所以我時常感覺自己的世界在撕裂,找不到認同感。也因此,在台灣過得這麼快樂,也就合理了。那時我身邊聚集了很多愛書人,喜歡討論問題的人。
可惜這些人全部都各散東西了。

至於評感,目前部落格瀏覽量最高的文章,就是評感。可是,我不是個寫評感的人,多半在胡言亂語。是的,胡言亂語,寫讀後感、觀後感、玩後感,有時連遊記都是,我視作在小說創作的壓力中解放的輕鬆方式。我寫得很高興,很過引,不用甚麼費勁把別人批評一頓,他又不會知道,不會傷害到他。面對面,這堆廢話我大概就說不出來了。
佛教說︰「講好話。」大概就是這個道理,因勢利導也是這個道理。聽了不一定信,信不一定做。孟子遊說的君主,也算是挺有本事的,至少他們沒有當面怒斥,或者砍了他,仍然很有耐性聽完。
星期日大熊很高興講他小學舊生會的工作,我聽着也覺得很高興。一個人為自己所做的事自豪,哪怕事情本身再微不足道,也是值得高興的。 同時我亦想到,為甚麼朋友們分享的都是他們成功的經驗,而我過去十年講的都是失敗經驗?
過去十年我真的沒有成功過嗎?至少在我自信的領域沒有吧。那麼,我是不是應該聽他們講,別在搞甚麼出版,別在寫甚麼東西,轉行去賣保險?幾晚失眠之後,我發現他們的推論均從結論而來,目前的生活環境、經濟狀況、可見行情,沒有理由不轉行。然而,沒有一個人問過我,為甚麼入行。一個都沒有。
想到這裡,我拿出信用卡,填好working holiday的visa,按了下去。

[本文經認字特警個fd大熊親自校對]

留言

  1. 讀到"那時我身邊聚集了很多愛書人,喜歡討論問題的人。可惜這些人全部都各散東西了。 " 這一句有點感觸...應該也是我的經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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