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棄



這張圖是紙錢包現在的模樣,不經意已用了三年。三年前它可是這個模樣(圖)。搬家半年,房間變少,雜物增多,沒位置放加上許多東西用不著、很舊了,漸漸開始,捨棄一些、丟掉一些。每一次掉東西,都捨不得,心裡難過,卻又無可奈何。很珍重的東西選擇離開我,自然難過;決定捨棄一些東西,同樣難過。大部份物件,若不是翻出來,佇足,回想,不然,留着也沒有。「信只是普通的紙,縱使燒了,留在心中的東西依然會留下,不能留下的留,看也沒用。」(村上春樹,挪威的森林)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而我能做的,就只有用文字和不太漂亮的圖片紀錄它們最後的模樣。

我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每件東西只有一樣,不重覆,因為只有一樣,故天天用、天天穿,又不太疼愛、珍惜,不清潔,356天,連續兩三年,就會破損、就得換。虧我買的時候一直掙扎,苦思到底東西能不能陪着我一輩子。
Columbia袋是去台灣前一晚和Dicsk臣在旺角專門店以110元買入。當時已經有一個Columbia的天藍色背包,猶豫該不需多一個吧?Dick說還是多買一個,反正不貴,就買了。大一下學期天藍色包包被偷,白色斜揹就成了每天必帶的包。
一用七年,包包由最初只背着兩張證書、一張臨時居留證、筆記本、筆袋,變成現今一本書、kindle、手機、銀包、筆袋、S100,偶爾還加一柄雨傘和襪子。肩帶上出現了裂痕,我又不會縫補,看着裂痕一天比一天大,心頭總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
其實剛回香港那年,已經想換一個雙肩背包,普普通通,不要太貴,能把該放的放進去,上班用。去年在無印良品發現一個180元的淡黃色麻棉雙肩包,看着很高興,隔了幾天,打算去買,卻不見了,反而多了同款的黑、橙色,賣288。我心想,可能缺貨而已,過一兩星期興許會回來呢。再過一兩個星期,多了一款新包包,只增加了一個菱型像插蘇那樣的皮革裝飾……
事實上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透過Amazon CN入手了一個lonely planet斜揹包。尼龍質地,因為是買滿300元RMB送的包包,內裡沒有間隔,我還為此去無印花80元買了一個內層間隔,放筆、放書。可是因為它實在沒有間隔,所以很少用到,主要還是白包包出門,加上3月份換手機以後,那個使用次數超不過20次的前置小口袋,居然和新手機100%吻合,鬆緊相宜,又令我生起對它的熱情。
從前買東西,因為窮,儘管是一條褲子、一件Tee,都會想︰我會不會用它一輩子?然而,這幾年,愈來愈多衣服陳舊破洞、褲子開當、電腦損壞……好多東西不能不掉、不能不換、不能不扔。而在捨棄和填補之間的道德標準,又該由誰決定?
前年買了一房子傢俱,朋友都叫我別買。自己睡地下就好啦,書也睡地下就好啦。如今那些傢俱雖令我的生活便利不少,卻也成了負擔。一種享受之時開心得很,但遷移就成了煩惱的負擔。

近來收拾房間,才發現珍藏已久的一整套軒轅劍系列,所有外傳,是所有外傳天之痕、蒼之濤、漢之雲、雲之遙,居然全部都不見了。攻略仍在,但,光碟不見了。連帶軒轅劍五也不見了。真是奇怪之極。千方百計想買回來,託阿祖、活死人學長去台北看。沒找着。上大宇的網站看,海外帳號不能買(天呀!可以寄到台灣友人家呀)。
許多東西就在不斷的搬遷之中離我而去,每當發現之時,都已經找不着了,買不回了,再也沒辦法了。如今的世代,是個物質豐富、保存紀錄容易的年代。有甚麼資料,往往只需從一台電腦,抄錄至另一台電腦。因此大家就不太珍惜。
逝去的東西總歸要逝去,留也留不住。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是一個道理,新的來了把舊的扔掉也是一個儀式。也因為興趣和需要的改變,總是好想有些新的東西能進入生命裡。好像最近我就一直幻想公司能進一支廣角鏡和閃光燈給我拍團體照。當然好夢不會成真。新書買得比以前快脫手的需求更大云云。在有限的資源底下,舊物的清理就變得更加重要。可惜社會富裕,我想脫手的東西也是別人想脫手的,結果其實沒能脫得了手。而我為了滿足慾望和無止盡的虛榮心,會一直受經濟困擾而無法自拔地絪綁着自己而難以遠行吧。
既然如此,就讓我一次過把這幾年累積的東西一拼捨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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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能進一支廣角鏡和閃光燈給我拍團體照也曾經是我的幻想...只是當年老總講得好清楚:要用就自己"搞掂"...公司不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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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我無所謂架。反正我老總覺得用DC影既相係靚過用DSLR+PS既相。
      個鏡唔夠影唔曬分左三張,佢又唔比人PS。
      之後拎左佢個張45度角DC打斜影既大合照登出黎,然後老細鬧Q佢,佢反鬧返老細︰
      你唔識就唔好出聲啦。

      搵日真係要度個故仔出黎寫下呢到既事,好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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