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犯錯

這幾天,一邊寫小說,一邊想大熊前幾天講的話︰「每個人都重複使用錯誤的方法保護自己。」下一句原是「導致精神分裂」,我接了︰「並以此確立自我。」
先講一個人。我們有一位中學同學,叫求其(廣東話,馬夫、隨便的意思)。他老哥脾氣暴燥,自以為事。滿口歪理,錯的總是別人,不是自己。濫交,但覺得自己很專一。怕思考,但覺得自己最精明。說不過人,就刪人facebook洩憤。不愛動物甚至憎恨動物,卻在facebook讉責他人虐畜。
大熊是個醫生,他認為任何問題都能夠解決,只是你有沒有用正確的方法來處理事情。比如說,我常說英文差,他很快能提供十個方法,助我提升英文能力。但坦白說我只能做到其中的一二,我覺得這是個性使然,而他則認為是我沒有方法把這些方法達成。達成了就沒有痛苦和煩惱。

我不反對這種理論,很科學的講法,只不過若以我的立場去判斷,我比較相信「個性」這回事。因為我是我,所以我只能用同一個方法去處理事情,而在這些方法的重複使用之中,也許對,也許錯,卻證明了「我」這個個體與他人的區別。等同有人跑步跑得快,有人跑步跑得慢,一樣,有些事情是天生的。
同事最近教我一個名相︰「習氣」。她說,每個人因前世的業力,造成今世有着各種習氣,習氣就算修到阿羅漢果也不會斷掉。也許是現在的公司,不似外面,每個人都肆意發脾氣、罵人,我才又開始注意到每個人的個性。不然我都快落到大熊的方法論裡面去了,把個性的影響埋沒了。
可是個性、錯誤和藉口之間,有沒有明確的界線呢?
我有一個學弟叫肥仔,就是那個在台灣大學的講台上講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白痴。他老高大一就想泡妞,泡到現在大四,還是沒有收獲。肥妹說有一個學妹對他很感興趣,他並不知道。有一回家聚,學妹跟他說,如果有人說喜歡她,她就開心死了。肥妹和小鳴在旁諸多暗示,肥仔就是不說。最後,當然沒下文了。
針對這件事,肥仔打死不認自己白痴。他強調,他要的是正妹,不是學妹那種不正的妹,而且並不是他對女人的事情一竅不通,而是他太厲害了,別的妹都不了解他的好。
我怎麼看都覺得是藉口,有辦法想出這樣的藉口,也是一種習氣、個性。更何況他認為這樣做是「圓滿自己」的行為。在別人不斷又不斷的錯誤當中,他的「自我」更加確立,「我就是這樣」的想法和形象愈來愈鞏固,換言之,這個我愈來愈頑固,我執愈來愈重。
可是當我執重到一個地步,他們便不覺得自己有錯,或者方法有錯。甚至認為眾人皆醉我獨醒。
誰對誰錯,誰醉誰醒,難以分清。前一陣子在台灣,我一直想,做人應該要ABCD那樣,ABCD做到了,錢到手、女也有。因此,花了很多心思在上面,例如我第一次看到人,怎麼把「我」收起來,演練成書上的或理想上的那樣子。最近想一想,覺得不對,為甚麼人做到好像教科書講的一樣呢?
拿看電影這回事來做個例子。
為了第一次,或每一次對方都會留下好印象,通常有幾點必需注意。例如先訂票、安排後續節目等等等等。這些事情每次我都會做好,然而最近都不會了,連上網訂票都懶得搞,由女方買或者同伴買,自己只帶一個人過去。
實情是若果先訂好票,能給對方很好的印象,但印象歸印象,自己很累,尤其時臨時比人放飛機的時候。交給別人,自己就輕鬆多了,可是對方會覺得你沒誠意,但自己比較舒服。
有時候我們看見別人在facebook上發脾氣,搞得自己很痛苦,又得不到甚麼好處,我們都會說,他方法錯了,應該ABCD。卻沒想過,可能他們樂在其中。也許他們認為,這樣自己很快樂,很厲害。
這樣的人的確很多。大熊接觸的人,已經是病態,或者,我身邊許多人在醫生的介定之中,已屬病態,該去看醫生了。只不過我們都在丕自覺之中,多少有點不合中節,抓不住方法,或者我們知道方法,卻沒辦法做到。
舉另一個例子。同事E不愛唱KTV,但他每次看上的女孩,都約他去唱KTV。進到KTV,他也是呆呆坐着。他唱歌也不是不好聽,是教會合唱團一員,但就是不愛唱KTV,人家都跟他說,如果他願意開金口唱一曲,那些女的都搞定了。結果碰壁了好幾年,前年他終於遇上一個他不愛唱KTV,但會彈結他的女孩。今年他們結婚了。
這麼說,習性還是得遇上對的人。有些東西是一凹一凸,缺點變優點。而他重複一直犯的錯,也不再是問題。有時候我也想,其實賺錢的法門、泡妞的法門,我也會呀,硬着頭皮,強逼自己一下,搞不好,還真能做得到。那麼,我一輩子追求的東西,搞不好就成了。只要把這個「我」再淡薄一些,忘了「我」這個習性、「我」的堅執,說不定我也可以像別人一樣,趕趕緊緊生孩子、買房子、貸車子……可是,這又有甚麼意思?
假使沒有了我,就算得到世界,又如何?

留言

  1. 你最後一句,令我想起聖經有一節也很相似: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路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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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欣賞你的文章風格,在簡練文字背後,是陳述人事物的一針見血
    讀你的文章腦海裡常常有似曾相似遭遇與感受

    如果把人生比喻成一趟旅行,旅途中會不停地購物
    那些買的物品就像我們接受的世俗觀念,我們可以選擇要,或者不要
    我想在我手上應該提著不少東西,縱使不情願也得接受

    父親曾在一次飯後閒聊向我提到,社會普遍認為對的觀點就要一一接受
    這個社會思想層面還不夠開放,觀點不一樣的都會看作怪人,遭到排擠
    那時我還不太能接受,總覺得自己想做甚麼就是什麼
    生活還有很多可以掌握手中,何須事事都要與人相同
    不然豈不喪失了自我特質,將自己徹底同化為眾人的一員
    進了大學,才慢慢接受這個觀念
    學習改變自身特質,捨棄舊習,讓自己成為比較易於親近的對象
    留意周遭人群談話方式及語氣,然後做為參考
    以前的我,大概覺得麻煩,不想做
    看著周圍同學的變化
    為了「活得更好」,只能逐漸接受外界投與我們的期待
    並且在不斷的錯誤中,一一調整,再次嘗試

    我也不喜歡長大
    可是我知道象牙之塔早已離我遠去,而前進又是活下去的唯一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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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總會改變,有些人變得和氣,有變人愈大愈固執。
      您最後一句話令我想到十年前讀過一本書,最後那句話︰
      青春就像一個迷宮,出了迷宮之後,才發現過去自己身在迷宮。(修飾過,大意差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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