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如此

去年幫網友訂一本舊版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譯者是呂嘉行。看着那本殘殘舊舊的書,我問他︰「這個版本有甚麼不一樣嗎?」他說,其他譯本,把裏面那句取貝多芬第十六號弦樂四重奏的第四樂章裡的問句“Muss es sein? Es muss sein! Es muss sein!”,譯為「必得如此嗎?必得如此!必得如此。」,其他的中譯版,皆譯成「非如此不可」。



老實說,我沒有讀過呂嘉行譯本,但只憑這一句譯字而言,我比較喜呂版的。「非如此不可」比較消極,帶一點無奈,似是人在路上,垂首發願︰「一定要,一定要」。「必得如此」卻強硬多了,帶着振奮和激昂的情緒,握緊拳頭向天喊︰「一定要,一定要」。貝多芬的音樂多聽幾首,便會覺得「必得如此」更合原意,它把貝多芬音樂裏澎湃的生命能量,充分轉移到文字上。
貝多芬這個人呀,是完全違背了中國美學的偉人。中國美學講究閒、適、飄、日。像李白永遠要騎在杜甫頭上,因為李白太閒、有仙氣,而杜甫太土、太悲苦。同樣的,中國傳統可能會批評貝多芬的太執着,那麼雄壯幹嘛呢?何不放緩一些,藉音符談些山明水秀、芺蓉綠柳,硬要把你個人的情緒用幾近粗暴的音樂展現出來,又何苦呢?你做人呀,一定不會開心的。
貝多芬這個人也的確不怎麼開心,他的生活很苦,想要的東西,多半得不到,而且多多少少有點情緒病。然而,他非常堅持自己的信念,執着到了達人的地步,所以掛了。而且掛得很慘。
貝多芬在古時的中國,大概不會有甚麼成就,連樂譜也可能沒有辦法流傳後世。中國人不曉得是太懂得消苦解困,或是特別承受不了沉重的東西,所以有道教、佛教,無一不是教人脫苦難,得安樂。強調修行之樂,強調升天之樂。因此在藝術上的表現,也是歡樂。直到近代,文學作品才出現強烈的苦難觀感,老舍、魯迅……以前縱有談世人之苦的,如《儒林外史》,到最後都以嘻笑和嘲諷告終。至於杜甫,最近也在生日時被一眾後人惡搞,變成「杜甫很忙」了。笑着忙。
貝多芬來到中國以後,也許因精通音律,很快打入上流社會圈,這個圈子裏面,文士、官員居多,常搭一兩位高僧道士。能想像的是,貝多芬一曲奏罷,大聲喊︰「必得如此!必得如此!」這些文人雅士,必然皺眉。此時,高僧上前,唸一聲佛號︰「施主,何必如此?」往後的結果可分兩個︰第一,貝多芬也阿彌陀佛了,他的音樂才華或許未減,但是音樂的特質轉變了,無法體現他的生命能量了,而轉化為中國的、山林的、空靈的音樂。第二,他老哥執迷不悟,仍然我行我執,痴愚我執,結果和他在西方時一樣,得罪了身邊所有的人,即使才華極高,到最後連樂譜也因為那些人不喜歡他而無法留傳,這個人,就似不曾存在一樣。
或許會有人把樂曲偷偷收在別的集子裏面,加上「無名氏作」的引旨。按照中國文學集成的慣例,貝多芬的樂譜是必定遭到編集的人改寫。這種思路從《詩經》、《樂府》一路到《古今圖書集成》都是一脈相承的,所以我常偏頗地認為中國的編輯學是世界上最早提倡編輯自主的國家。為了掩人耳目、混淆視聽,使其他人不能直接從樂譜當中得知曲子是貝多芬撰寫,致編者遭到妒嫉貝多芬的人的排斥和攻擊,卻又不可刪改至後人無法讀出原意,編者思前想後,遂把「必得如此」改成更符合中國國情,普遍為人接受,以及暗合佛、道思想的「非如此不可」。
就這樣,人生的無奈就帶出來了!人生的悲苦就滲出來了!貝多芬我呀,也知道這麼做不對勁呀,可是,不是這樣,又能如何呢?我呀,也知道路子這麼走,會眾叛親離,不得好死。但我無法不這麼做呀!比如一個人,他犯了強姦罪,到處跟人家說,不是我想的,而是我患了病,老婆兩年不跟我合好,忍無可忍要敝出病來啦,不能不這樣做呀。如果聽見的是法官,他會說,你怎麼不去買春呢?你怎麼不如何如何呢?若給佛門子弟聽見,施主呀,我佛慈悲,我會寬恕你的。
編輯見到和尚,對他說︰「這不對呀。貝多芬的作品很好,可是你排斥他。強姦犯犯了大錯,你怎麼就原諒他呢?」和尚就對這個人說︰「施主,貝多芬癡愚執迷,無可救藥。強姦犯知道悔改,可憐可救。再說因果三世報,貝多芬今生頑劣,來生也必然要報的。強姦犯雖犯了錯,但今生修德,惡果來生還要報,所以他來生還要修德。」編輯就對和尚說︰「沒有呀,貝多芬並非痴愚到底呀,你看,他把歌詞改成『非如此不可』了!他也知道果報的呀。」和尚合什說︰「果然、果然、貝多芬來生會有好報呀,只是今生不成了,不成了。我們幫他超度吧!」編輯覺得自己做了好事,立了功德,十分高興。
編輯其實沒有見過貝多芬,直到有一天他也掛了,到了地府,現了閻羅。閻羅一件一件事問他,一件一件事審他,審到「貝多芬案」,編輯得意說單憑這件好事,就能抵一輩子的罪過了。閻羅也是一位法官,斷案很是公正,他覺得這件事情不好說,就打了通電話給撒旦,撒旦說貝多芬不在他哪,就whatapp撒拉弗。撒拉弗就請了Max Bauer去當翻譯,帶了貝多芬去閻羅王那裏。閻羅王就請雙方溝通溝通,看看事情該怎麼辦,到底是好是壞。貝多芬聽了編輯的話,二話不說搶過閻王的驚堂木砸向編輯,編輯閃避不及,頭上起了一個大包。貝多芬激動說︰「必得如此!必得如此!」閻羅王因此判了編輯下輩子輪迴做馬。
貝多芬和Max Bauer正要離開殿上,恰巧強姦犯也來到了地府,閻王為了展現自己的英名判斷,留他們看自己斷案。強姦犯的罪行一一陳現,閻王想判他當三世埃及斑蚊,但也想聽他辯解。強姦犯說︰「我往生前最後十年,潛心念佛,勤修功德。」閻王想一想,佛陀的門徒不能得罪,就說︰「好,我為大師開個方便的法門。但你最好不要留在中國了,不然其他人會認為我偏私。你到美國去吧!」
好久以後,美國出現了一個強姦犯,因其手段殘忍,最後被判死刑。死前,他潛心誦經,求主寬恕、求主救贖。撒拉弗看見了他,也打了通電話給閻王,把這個人的履歷仔細讀了一遍,想了想︰「這裏不是凡間的法庭,我看你晚年對主甚是恭敬。這樣吧,末日來臨之前,你先去我老弟那邊泡一下,如果之後方舟還有位置,再把你叫上來。」

*註︰我本來是想寫文評,不知道為甚麼走火入魔了,回不去了,變了態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