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我往矣----生與死

開首第一章,便談生死,好像太嚴肅。讀本篇之前,首先緊記兩點︰
1)生存沒想像中難,死亡並不輕易。
2)人為死而生,不為生而生。

第一次「生死」的感覺是古龍帶給我的,楚留香最後一句︰「人的結局只有死亡。」
人的結局只有死亡。
事實、現實就是如此,沒甚麼特別。
既然終究一死,為甚麼要生呢?
因為要死。生存是為死亡鋪路,如何鋪這條路,由不得你。這才是最可惡的事情。
古人生存很簡單,除了大文學家之外,沒甚麼人會考慮「生存的意義」這種奢侈的問題。他們出生之時已經安排好位置工作,種田的種田,蓋房子的蓋房子……各安其份,各施其職。然而近代化以後,人的人生多出一樣東西,叫做「選擇」。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興起,強調個人可以安排和計劃自己的人生,有權為自己做決定。人可以操控自己的一切,多麼美好的幻想……現代人之所以悲哀,正是想控制自己一切,卻發現人生不斷受其他人擺佈。更發現多努力也好,終歸一切都無法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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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生存,為甚麼?到底為甚麼?
不為甚麼,真的沒有為甚麼,因為所有意義都由個人賦予。有些人生存為家庭,為追求學問,為賺錢……這些都是被動的,由你去決定,但人生不可能全由你作主,這就變成很麻煩的問題︰當你想得到時你得不到,你不想發生的卻不斷發生。
現代人的無奈和痛苦大抵沒法超過這範圍。解決之道只有一個方法︰追,但不求擁有。能夠做到,就能接近佛道的境界了。
你說,不追不行嗎?行,那你的生活和行屍走肉沒分別,這樣活不下去嗎?可以,假如你能夠接受。但至少我不行。雖然我很羨慕有些人做人沒甚麼目標,不用賺錢也死不去,還有親朋好友一大堆,時間就用在拍拖和聯誼。這種人好運的,快快樂樂一輩子。不好運,中年遇挫,一沉不起。如果沒辦法變成這種人,只好低頭走,走一步,算一步,走不下去,縱身一跳,噢!也沒甚麼大不了。
很消極,對吧?我厭世都不是第一天的事情。至少我是真正見識過死亡,在還剩下0.01厘米就會死亡的環境之中,人其實沒甚麼恐懼,恐懼都是死不去之後萌生的。經歷過死亡之後,大概又會出現幾種情況︰第一種,像我般厭世;第二種,積極做人;第三種,瘋了。自然,這三種人結局逃不過死亡。
既然都要死,為甚麼需要目標?為甚麼還要努力?對不起,我不能給你答案,任何人都不能給你答案,這個問題不是沒答案,就只有你能告訴自己。人生不是考試,答案不止一個,而且允許改變。每一個人總會遇上走不下去的時候,那時你就要思考要不要變。許多偉人在熬不下去時,還能堅持到底,最終成為偉業。另一種人,沒法堅持,改變人生方向,最終他們誕下新生命,新生命成為偉人。
人生終究都是這樣︰做,或成或不成;不做,只有失敗。要不要努力是你的事,畢竟時間推著你走,想停步不太可能,每一件事都有終結,人只能夠視環境情況選擇堅持或放手。或者到最後不得不放手,難道就這樣擱著不去努力嗎?正確來說應該是在這種不斷失敗之中學習放手的時機,直到鍛鍊成為高手,就可以成去。還有人會說,這一關很難過,我過不了,所以尋死。我的回答是︰「永遠相信前面有更難過的關,今次的難關就會突然間變得沒那麼艱難。」
很多認識我不深的人都很疑惑,看我做人踏實積極,卻死不離口,覺得矛盾,覺得猜不透。我告訴他們,古龍說因為人終須一死,所以活著才顯得重要。其實我心裡真正想的是,距離死亡還有好幾年,我想再努力一點,消磨一下時間而已。
生命就是如此。逃不過生,也逃不過死,無法完全掌握也並非不能掌握。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成敗得失,只有一件個永恆的事實。
既然死不去,就應該好好活著,有活人的感覺。至少,我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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