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賊船裡怎可能有良民

過去兩星期起跳工作依然停滯不前。包括架站,包括需要寫作的內容。雖然我的目標是半自由業的旅遊業營運方式,可是內容架設仍然是基本和必要的。其他人看你的東西沒有更新,會覺得你是否已經放棄呢。

沒有放棄,不想放棄。可是一想到沒時間做自己的事情,就又有點想哭了。

半年前接受了一個新工作,成為某家公司的網路平台的寫手。最初只是說只需要寫文章而已,每周生產兩篇。架構設定之後,四月份會招人,亦有資金向外推廣。沒想到全部都是空話,跟老闆要三百元註冊網站,不給。增加產量至四篇,那要找人寫,他不給。卻每個星期問我,怎麼還沒有一篇破萬like的文章出來。

堅持了六個月,我有點兒灰心。這不就是跟從前的工作一樣,搾取我的熱情和精力嗎。 不過我學乖了,不會被搾取到的。反正,東家唔打打西家,也許重新找一份寫字樓工作,更好。也因此我更要自己努力,不要依賴別人生存才行。這個世界沒有人會負責你的人生,包括父母、老闆、政府,包括任何其他的人。現代社會裡面,人只是一件工具。有利用價值,就留下來。沒有,就算了。

即使沒有人需要你,你的人生還要是過。你需要養活自己,你需要愛自己,你需要在世界裡堅持下去。說到底你需要你需要你自己。這些東西,都沒有人可能填滿替代。

單靠一份工作,單靠老闆給的薪水,你不會OK的。我也試過無數次。幾年前舊公司裝修,需要提早開門給裝修師傅,還得幫他們打點東西。公司沒有同事能這麼早醒來,結果交給住得最遠的我來負責。

除了裝修的事情,因為早了開門,客戶四方八面的電話也要接,有人來買東西,我要幫忙結帳,管理處每天要來檢查。這些全都是我業務範圍以外。可是都要我做。那個月,老闆對我很客氣。

裝修結束之後,態度立馬開始改變。挑剔我的工作,說印菲林廠倒了,是我的責任。總編脫稿是因為我星期日要放假。緒如此類。

之後我去了一間博物館當兼職,因為我讀歷史,講出了許多別人不知道的事情,全職的上級挺賞識。三個月左右,一則我在網路上的貼文被找到,那是說我在某個房間看守覺得無聊,就我自己的個人感受。不知為什麼被總經理發現,他非常緊張,召集所有管理層來訓話。下午就說他們調班安排,我不用再去了。

除了調班,他們也找不到任何理由,畢竟我作為一個兼職員工,沒有觸犯員工守則(這點混江湖久了我還蠻在意的)。那時候我就明白到一件事情。被取代是輕鬆容易的事情。對於一家機構或公司而言,你只是一件零件。唯有自己挺起事情才會有起色。

香港現在所有的公司和組織,基本上都是一條一條的賊船。每個人為自己利益,都在講謊話,趁機會推掉一兩個人落海,自己便可佔據他們的資源。這樣子的社會,怎麼可能安心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因為這樣的社會,我們才要讓人自己立起來,不要被海浪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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