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play A and D, And I will do something︰兩個創作者的藍調──《水底行走的人》


「我租屋,這間屋租了就是我的。『買好過租』,一旦你相了這價值觀之後,你就會進入這價值觀去生存。如果進入了,你就做不了其他事情。」對於人人關心的問題,黃仁逵如是答。社會話題,黃仁逵答案很乾脆,不含糊。但關於他自己的問題,他支支吾吾,打死不肯直說。

買樓不買樓,似乎是香港人跨世代,無法避免的現實。就如六四、錢、家庭,同樣無可迴避。只要一日生活在這塊土地,社會規矩和意識形態不變。瀟灑如黃仁逵亦不例外。導演沒有裁剪掉敏感議題,畫畫的人也沒有以「藝術和政治無關」搪塞過去。導演確實拍把創作者拍進鏡頭,觀眾對他們的了解卻沒有加深分毫。

眼白白


片中,黃仁逵大部份時間,背着菲林相機,可是沒多少機會,看見他按下快門。不同時期的畫作被翻拍,他畫畫過程的畫面,卻只有幾十秒。他做得最多的,是抽煙、喝酒、玩音樂。不,他做得最多的,是做自己。

起初,他抗拒拍攝自己創作的過程。創作過程絕對私密、神聖,不容許任何器材干擾。經過一輪掙扎,他才說,好吧,試一試用Gopro自拍。片段是拍下了,可是他似乎從來沒有習慣過,面對鏡頭。

觀眾固然期待導演敘述黃仁逵傳奇人生,滿足我們好奇心。藝術家如何獲得靈感、如何成為畫家,怎麼創作,這些年來畫風與心境有甚麼轉變?世人對他有甚麼評價,他怎麼看待這些世俗的輿論……這些內容,都沒包含在電影裡。他說,他想要表達的已經畫出來了。關於創作的一切,看他的畫作,已經足夠。

那麼人生呢?從電影裡面,是否能增加對黃仁逵的認識。似乎是失敗了。觀眾知道了畫家的家庭結構,他和父母、女兒的關係。知道他和一隻貓共居。看到他平日的生活,唱歌讀詩喝酒逛街巿。但總是不了解他,看不透這個人。無法從別人口中,聽到他的評價。

放風


十幾年後,因為好些年輕人入獄,才知道「放風」解作囚犯每日僅有的自由活動時間。黃仁逵的散文集,就叫《放風》。「放風」是長久囚禁中,短暫的自由。

紀錄片最後,黃仁逵說,他在幫導演安淇「脫苦海」。「脫苦海」與「放風」,豈不是都含解脫之義?紀錄片沒能拍下畫家苦苦掙扎,香港環境如何不利藝術發展。反而看見他遊走於詩會、音樂會、畫展之間,如魚得水,逍遙自在,安貧樂道。

相反,導演屢次想圈住游魚,但他滑不溜手,導演反被氣個半死。鏡頭裡的安淇總是被黃仁逵戲弄,他常常偷換概念,不回答導演問題。從他的角度,這部紀錄片是替導演尋找創作者的自我,安淇每每被黃仁逵的「不合作」,氣得鼓腮跺腳,無可奈何。我們看見一位不甘成為「演員」的紀錄片主角,導演得不到「期望」的畫面。

真相卻是,許多情節是黃仁逵自己安排。他和女兒去撲撲旅舍;帶攝製隊前往澳門看展覽;參加家庭聚會……座談會上,導演安淇說這場合都由黃仁逵通知她。那麼,他到底是自願還是非自願,參與這部作品?

我覺得這是一部兩位創作者在角力的紀錄片。導演的畫布,著墨在後期,現場拍攝搜集素材居多;等如畫畫的人用菲林紀錄現場,用畫筆轉化呈現。然而,畫畫的人則認為,拍攝的當下,導演企圖主導一切,就像他在作畫的狀態。他不情願成為作品的素材,又矛盾地,為作品提供素材。轉念一想,也許他覺得拍攝是「放風」,釋放某種他無法在個人創作之中蘊藏的能量,選擇和導演合力,探索未知的自我,卻巧合地,成就了兩個創作者合唱的藍調。

至於,拍一個畫畫的人,但創作過程的片段非常短。是素材少?抑或選擇?座談會上,我沒開口問。因為我不需要答案,不需要知道背後的方法、考量、原因。我感受到紀錄片類型裡,少有的衝突,衝突之後的調和,調和過後的節奏。最終無論畫畫的人或拍片的人,我們都沒能夠了解他們更多。我們只看得見兩個渴望自由的人,九十分鐘裡反覆拷問,尋找彼此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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